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 > 应急处置与救援
关于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3-10-13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许可条件,2023年9月19日对2家申请企业核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