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
2023年连平县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
2023-07-07 来源: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2023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国、省及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全面提升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效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感染疫情报告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持续巩固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打击整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二、做好组织实施

  (一)要按照国家、省及市的监督抽查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做好全过程记录。

  (二)在完成随机抽查任务的同时,应当依托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完善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要及时完成过期未关闭的底档信息的清理工作,补充完善各抽查专业被监督单位建档工作;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参与一线监督执法的监督员原则上不低于本机构人员总数的70%。

  (三)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大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要及时协助镇街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落实好监测经费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全县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落实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一)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由市卫生监督所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中具体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原则上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特别是执法事项已下放镇街的监督抽查任务。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操作删除,对应双随机抽查任务设置为完结。

  (二)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各地在经费分配上要按照实际工作分配检测经费。涉水产品以及第一、二类消毒产品的检测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验;国家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专业任务涉及的检测工作由被抽检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其中市级、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的检测任务由市疾控中心承担。游泳场所水质监督抽检结果需在8月25日前完成并提供检测报告,其他场所监督抽检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承办监督任务的卫生监督机构录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信息系统。

  四、注重随机监督抽查与相关工作的衔接

  (一)要做好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来统筹安排。结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2〕15号)的要求,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本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将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抽取任务,任务清单将另行下发。检查过程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严肃性。

  (二)要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工作与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对抽取的单位应当采取分类监督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检查。针对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大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及时将综合评价结果通报给本级业务管理部门,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等级评审、校验、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

  (三)要将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与同级疾控中心开展的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相结合,指导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整合工作资源,完善工作方案,共同做好公共卫生监督和相关监测工作。此外,要做好饮用水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建档工作。

  (四)要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要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五、及时公开和上报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一)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要按照计划的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附件1-4)。在11月3日前完成全年抽查信息填报工作并将抗(抑)菌制剂乱象治理工作总结(电子版)、检查案件查处汇总表和违法添加禁用物品产品清单报市卫生监督所汇总整理及抄送局法监股。

  县卫健局联系人:曾秋蕾,联系电话:4322306;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梁惠枫,联系电话:43220987。


 

  附件:1.附件1-5.docx

     2.连平县双随机抽查任务清单(53家).xls

     3.2023年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清单(连平县区).xls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