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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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油溪镇大顶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兰亭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多年的开采,矿区范围已堆存了大量的采场剥离岩土、选矿废石尾矿。为了更好的综合利用该部分资源,项目分两期建设,分步实施。其中: 第一期选址在选矿厂细碎车间附近,主要原料来自选矿生产过程产生的低品位矿,主要生产机制砂,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人员均在厂区内办公食宿,项目雇佣职工2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二班制,每班8小时,计划2021年8月建成投产。 第二期在采矿场附近,主要原料来自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品位矿石,主要产品为铁矿石、骨料和机制砂,项目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项目人员均在厂区内办公食宿,项目雇佣职工4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二班制,每班8小时,计划2021年9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作为场区周边林地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