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双头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全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平县双头水电站建设项目
项目概要:连平县双头水电站建设项目位于连平县隆街镇双头村,发电厂房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35321331°,N24.25730900°。连平县双头水电站主要由拦河水陂、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发电厂房、输电线路、综合楼等部分组成。项目永久建筑物(包括水陂、引水渠道、发电厂房、宿舍)占地面积为11065平方米。项目设计装机规模为2×160千瓦,年发电量为143.5万千瓦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连平县双头水电站
地 址:连平县隆街镇双头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巨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X1301-B11198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环评工作程序主要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预测计算、提出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实名、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