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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污染排查及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0-10-26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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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污染排查及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污染排查及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建设地点:

连平县城乌石垇原农机局办公楼

环评机构:

深圳市鹏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大尖山,整治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1、2#尾矿库坝坡区域、采矿窿口作业区域、原矿石备用堆放区和3#污水处理站至下游拦水坝区域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环保池)3座,总容积为380.04m³;截排水沟3条,总长度为1600m;护岸河床1处,护岸河床长度为127.0 m,宽6.0 m,高2.0 m;地面硬化及防渗8000平方米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污染源强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排渗水。

  采矿作业窿口区的矿坪堆矿区收集的初期雨水量为90m³/次,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再经水泵抽排至2#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矿石选矿厂生产用水;1#、2#尾矿库收集的排渗水量为62.5m³/次,排渗水通过截排水沟至环保沉沙收集池沉淀后,再经水泵抽排至2#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后达标排放;原矿石备用堆放区收集的初期雨水量为227.54m³/次,初期雨水通过截排水沟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再经水泵抽排至3#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矿石选矿厂生产用水。因此,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项目废水纳入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污水处理站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排渗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再经污水管网,进入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2#、3#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共设3个污水处理站,其中沉淀池容积2187.5 m³,净化池容积682.5 m³,回水池容积为800 m³。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噪声源为水泵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90dB(A)。建议对噪声源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注意设备选型,选取低噪型设备;

  ②水泵进出管道上安装橡胶软连接;

  ③设备安装要符合国家相关安装标准,对设备进行隔声降噪;

  ④项目定期对水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影响不大,均可满足噪声排放2类区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初期雨水和排渗水沉淀过程产生的污泥。初期雨水和排渗水在收集池中沉淀产生的污泥,全部输送至4#尾矿库进行安全填埋。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自行处理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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