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污染排查及整治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大尖山,整治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区1、2#尾矿库坝坡区域、采矿窿口作业区域、原矿石备用堆放区和3#污水处理站至下游拦水坝区域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环保池)3座,总容积为380.04m³;截排水沟3条,总长度为1600m;护岸河床1处,护岸河床长度为127.0 m,宽6.0 m,高2.0 m;地面硬化及防渗8000平方米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连平县城乌石垇原农机局办公楼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鹏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龙平西路依山郡14栋B523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环评工作程序主要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制定工作方案,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工作内容主要为现场踏勘调查、相关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预测计算、提出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实名、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