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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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平县元善镇警雄村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甲云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为640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为设置加工生产线4条(编号为1#、2#、3#、4#)。建设单位拟将2#生产线原辅材料由原来的12.5万吨石灰(屑)、粉煤灰、建筑垃圾改为7.5万吨石灰(屑)、粉煤灰、建筑垃圾和5万吨陶瓷和玻璃制品加工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即项目技改完成后的原辅材料由原来的50万吨石灰(屑)、粉煤灰、建筑垃圾改为45万吨石灰(屑)、粉煤灰、建筑垃圾和5万吨陶瓷和玻璃制品加工产生的工业一般固体废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农林灌溉。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堆场粉尘通过水雾除尘及自然沉降,运输道路粉尘通过洒水抑尘及自然沉降,破碎、配料及搅拌粉尘经水雾除尘、布袋集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原料堆场恶臭通过负压收集后经臭气净化设备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